各相关学院:
国务院学位办近日已下达《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国家第十二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遴选也即将展开,为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学位授权点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有申报意向的学院请参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中各学科的申报基本条件,确定拟申报的学位授权点及层次。
2、拟跨学院联合申报的学位授权点,主报学院应在正式申报前与相关学院进行协调,同时合理安排师资队伍。
3、请各学院在2017年1月10日前参照基本条件,将拟申报学位点名称及层次,学科方向,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报研究生院,并提前做好申报材料的梳理和准备工作。
联系人:杨晶巍 孟照国 联系电话:88958629
邮箱:kdxwb2016@163.com
点击下载附件1: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