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实行指标量化,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科研成果按以下计分方法进行计算。对于硕士生至少满10分方可领取答辩所需表格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对
  
    于
  博士生须达到《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且其科研成果的量化分值工科至少满80分,理科至少为100分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此项审核工作由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部(处)组织进行。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   成果类型
          |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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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当分值
          |  
     备注
          |  
  
 
   
   |   获奖成果
          |  
     国家一级
         国家二级
         国家三级
         省部一等
         省部二等
         省部三等
         市级一等
         市级二等
         市级三等
          |  
     3000
        2000
        1000
        1000
        800
        500
        500
        300
        200
         |  
     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7:3;3人完成按6:2.5:1.5;4人完成按5:3:1.5:0.5;5人完成按4.5:2.5:1.5:1:0.5; 5名以后人员名次每下降1位,当量分值依次递减10% 。国家、省、市单项奖按一等奖当量分值50、40、30分计算,每下降一个等级按各自下调10分计算。
         |  
  
 
   
   |   发表论文
          |  
     Science,Nature
         SCI,SSCI
         EI
        ISTP,ISSHP
         国家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
         省级刊物/全国会议论文
         市级刊物/省级会议论文
          |  
     1000
        50
        40
        30
        20
        
       
        10
        
       
        5
        
       
         |  
     多人完成的论文最多考虑前5名,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  
  
 
   
   |   授权专利
          |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  
     100
        50
        30
         |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  
  
 
   
   |   
       
        
       
        专著
         
       
        教材
         
       
        
       
         |  
     国家级出版社
         
       
        
       
        
       
        省级出版社
         
       
        
       
        地、市级出版社
          |  
     专著每万字6分、教材5分
         
       
        专著每万字5分、教材4分
         
       
        专著每万字4分、教材3分
          |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另外,若是第一主编每部书加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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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效益(以进入学校财务为准)
          |  
     10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上
          |  
     100
        50
        20
         |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1、对于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
   
 
2、对于提前毕业申请答辩的硕士生,除了学分要求以外,量化分值应达到以下要求:理科≥50分,工科和人文类学科≥30分。
   
 
3、对于SCI论文,量化分值按影响因子(If)计算:分值=40+10If;
   
 
 4、以上所有成果若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均按上述计分办法进行;若外单位为第一单位,我校排第二单位,则量化分值按1/2计算,我校排在第三位的按1/5计算,其它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