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实行指标量化,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科研成果按以下计分方法进行计算。对于硕士生至少满10分方可领取答辩所需表格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对于博士生须达到《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且其科研成果的量化分值工科至少满80分,理科至少为100分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此项审核工作由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部(处)组织进行。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成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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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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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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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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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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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
国家二级
国家三级
省部一等
省部二等
省部三等
市级一等
市级二等
市级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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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2000
1000
1000
800
500
500
3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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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7:3;3人完成按6:2.5:1.5;4人完成按5:3:1.5:0.5;5人完成按4.5:2.5:1.5:1:0.5; 5名以后人员名次每下降1位,当量分值依次递减10% 。国家、省、市单项奖按一等奖当量分值50、40、30分计算,每下降一个等级按各自下调1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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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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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ce,Nature
SCI,SSCI
EI
ISTP,ISSHP
国家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
省级刊物/全国会议论文
市级刊物/省级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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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50
40
30
20
1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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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完成的论文最多考虑前5名,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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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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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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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5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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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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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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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出版社
省级出版社
地、市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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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每万字6分、教材5分
专著每万字5分、教材4分
专著每万字4分、教材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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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另外,若是第一主编每部书加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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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以进入学校财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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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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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5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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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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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1、对于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
2、对于提前毕业申请答辩的硕士生,除了学分要求以外,量化分值应达到以下要求:理科≥50分,工科和人文类学科≥30分。
3、对于SCI论文,量化分值按影响因子(If)计算:分值=40+10If;
4、以上所有成果若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均按上述计分办法进行;若外单位为第一单位,我校排第二单位,则量化分值按1/2计算,我校排在第三位的按1/5计算,其它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