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

发表于:2016/11/03 00:00:00      编辑:      访问:        关闭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实行指标量化,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科研成果按以下计分方法进行计算。对于硕士生至少满10分方可领取答辩所需表格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对博士生须达到《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且其科研成果的量化分值工科至少满80分,理科至少为100分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此项审核工作由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部(处)组织进行。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成果类型

等级

相当分值

备注

获奖成果

国家一级

国家二级

国家三级

省部一等

省部二等

省部三等

市级一等

市级二等

市级三等

3000

2000

1000

1000

800

500

500

300

200

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7:33人完成按6:2.5:1.54人完成按5:3:1.5:0.55人完成按4.5:2.5:1.5:1:0.5 5名以后人员名次每下降1位,当量分值依次递减10% 。国家、省、市单项奖按一等奖当量分值504030分计算,每下降一个等级按各自下调10分计算。

发表论文

ScienceNature

SCISSCI

EI

ISTPISSHP

国家核心期刊/国际会议论文

省级刊物/全国会议论文

市级刊物/省级会议论文

1000

50

40

30

20

10

5

多人完成的论文最多考虑前5名,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100

50

30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专著

教材

国家级出版社

省级出版社

地、市级出版社

专著每万字6分、教材5

专著每万字5分、教材4

专著每万字4分、教材3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另外,若是第一主编每部书60分。

经济效益(以进入学校财务为准)

10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上

100

50

20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1、对于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

2、对于提前毕业申请答辩的硕士生,除了学分要求以外,量化分值应达到以下要求:理科≥50分,工科和人文类学科≥30分。

3、对于SCI论文,量化分值按影响因子(If)计算:分值=40+10If

4、以上所有成果若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均按上述计分办法进行;若外单位为第一单位,我校排第二单位,则量化分值按1/2计算,我校排在第三位的按1/5计算,其它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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