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年导师遴选工作已经结束,我校根据《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信息库的函》(【2016】90号)文件规定,要求新遴选的导师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本人的专家库信息,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2016年新遴选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平转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2016年新遴选的兼职导师。
二、填报内容
为保证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具体填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以下四点请注意:
1.专家所在学科一般应为近几年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家从事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请根据“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见附件2),该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信息来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若专家从事的学科涉及多个一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但主要学科须按当年遴选所选专业填写(EXCEL表格已填专业不许自行修改,如有变动,须先备案);自设二级学科应按我校向教育部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写,具体见附件3。
2.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号码,故本次专家库填写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
3.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请确保真实有效。
4.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类别:具有工程实践的导师可填写此类别。
三、工作安排
1、1月3日-1月6日 专家完善自己信息(填写EXCEL数据),并填写纸质版的《专家信息简况表》(见附件4)。
2、1月9日-1月10日 各学院审核专家信息,并汇总专家信息库(汇总EXCEL,相关电子版已发至“研究生工作qq群”)。
3、1月11日-1月12日 学位办登陆专家管理系统,上传完善后的专家库。
联系人:杨老师、岳老师
联系电话:88958629
点击下载专家信息简况表.doc
点击下载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pdf
点击下载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pdf
点击下载专家库更新.xlsx